市级各社会组织:
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促进行业信用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完善行业自律体系,推动社会组织自律规范和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2010年第39号令)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继续开展市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组织
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和市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复核委员会),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评估对象和条件
(一)评估对象
1、社会团体。
(1)行业类社会团体,主要是经济性团体,一般以协会、商会命名。
(2)学术类社会团体,可分为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科学三种,一般以学会、研究会命名。
(3)公益类社会团体,主要以从事社会福利、救灾救助、社会保障及社会事务的团体,多以协会命名。
(4)职业类社会团体,一般是非经济类的,主要由专业人员组成或以专业技术、专门资金,为从事某项事业而成立的职业协会或专业组织,多以协会命名。
(5)联合性社会团体,主要是人群的联合体或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团体的联合体,一般以联合会、联谊会、促进会、异地商会命名。
2、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教育类、职业培训类)
(二)参评条件
评估对象应取得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等级评估或参加过评估已满2年,且自愿报名参与。
(三)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1、上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
2、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
3、上年度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处罚或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5、经评估委员会审议后认为具有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评估等级
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等级划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具体得分情况具体划分。被评为3A级以上(含3A级)的由市民政局颁发证书和授予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四、现场评估工作步骤:
(一)由评估小组组长介绍评估小组组成结构和现场考察工作的意义、流程。
(二)由被评估单位的负责人介绍单位基本情况。
(三)评估小组成员分别对“评估指标体系”中四个“一级指标”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在“评估小组计分栏”中进行计分,记录相关问题。
(四)评估小组进行集中评议,针对被评估单位反映的计分与自评分存有异议的指标进行合议,以评估小组为单位确定每项评估指标的分值。
(五)需注意事项:核查的证明材料时效期以2016年-2017年为准(若相关指标考核三年的,以2016年-2017年为准)。
五、评估程序和时间安排
实地评估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自本通知发出之日开始,计划分上半年、下半年2期评估,截止日期视报名情形而定。
(一)珠海市社会组织总会
联系人:湛娜
电话:2621588
邮箱:zhsshzz@126.com
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8号联晟大厦7楼
(二)深圳市鼎诚技术经济评价中心
联系人:黄丹纯、林威余
电话:0755-83665821、13632803139
邮箱:szpg2013@163.com
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珠海市情侣中路滨海大厦2楼珠海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
七、参评单位提交材料应包括:
1、珠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附件1)。
2、自评表(附件2)。
3、社会组织评估自评报告书(附件3):请下载附件《珠海市社会组织评估报告书》,并按要求填写。
4、相关方名册汇总表(附件4):请下载附件《相关方名册汇总表》,并按要求填写。名册用于评估机构抽取一定的比例进行问卷调查,从而得出相关方对参评机构的评价。社会团体类需提交名册必须包括但不限于:理事名册、会员名册(不少于20个名单)、全职工作人员名册、业务指导部门联系方式等;民非类机构需提交名册必须包括但不限于:理事名册、监事名册、服务对象名册(不少于20个名单)、全职工作人员名册、业务指导部门联系方式等。
5、评估报名材料需分别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在首页加盖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珠海市社会组织总会zhsshzz@126.com 和深圳市鼎诚技术经济评价中心szpg2013@163.com,纸质材料于评估小组抵达现场评估时提交至评估小组工作人员。
注:参评机构除提交上述列表材料外,其他参评材料需准备一式五份,评委会办公室会带走其中的两套,作为档案留存。
6、报名经确认后,不可退评。
详情请登录珠海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http://shzz.zhuhai.gov.cn/)“通知公告栏”。
八、评估培训和视导
评估培训和视导将另行通知。
附件:1、珠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2、自评表
3、珠海市社会组织自评报告书(模板)
4、相关方名册汇总表
5、社会组织评估标准细则
珠海市民政局
2018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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