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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3A以上社会组织可优先获政府奖励

时间:2019-3-11    阅读:512

台海网2月26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厦门市近期将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获3A以上评估等级的,可以优先承接政府的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和获得政府奖励。

   市民政局有关人士介绍,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改进政府管理社会组织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社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厦门市社会组织评估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评促建、重在建设,客观公正、循序渐进的原则。建立社会组织综合评估体系和评估办法,定期跟踪考评,建立评级奖惩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着力形成社会组织评估的长效机制。

   评估采取社会组织自我评估、评估机构实地评估与评估委员会审核相结合的方法,评估内容由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方面构成。评估结果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5A(1000分-900分),4A(899分-800分),3A(799分-650分),2A(649分-550分),1A(549分-500分)。

   评估有啥作用?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与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评比表彰、年度检查等工作相挂钩。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可以优先承接政府的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和获得政府奖励,基金会和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简化年检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组织的评估结果不是固定的,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限为5年。

   哪些社会组织可以参评?

   凡在市、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且成立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获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及获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可申请重新评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评估: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上报年度报告;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上年度受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正被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记者 詹文)(通讯员 潘珊珊 吴文裕 吴二娜)(责任编辑 王贵溪)

(来源于台海网)

厦门3A以上社会组织可优先获政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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