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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珠海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工作要点(节选)

时间:2010-9-3    阅读:2379


         2010年珠海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工作要点(节选)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珠海重要讲话精神和《珠江三角洲地区
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全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扎实推进社会管
理体制建设,确保社会和谐安定”,根据《珠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创体制机制
新优势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珠字〔2009〕6号)和《珠海
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意见》(珠字〔2009〕8号)
的总体部署,结合去年试点工作推进的实际,在继续贯彻落实《2009年珠海
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实施计划》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和要求,联
系珠海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多元治理结构为目标,以
理顺政社关系为主线,以推进城乡社区民主自治和社会组织“自立、自主、
自律”为两大着力点,以“行政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公用事业管理、社会
基础保障管理、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五项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着力构建党
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今年要继续沿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培育多元社会管理主体、促进民
生改善和社会和谐”这一主要路径,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完善
一批、部署一批、研究一批”的工作要求,着重在“深化试点、适时推广和
制度建设”三个方面下功夫,不断巩固、提高、深化、拓展相关改革试点工
作,力争经过一年的努力,推动珠海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工作取得新
成效,实现新突破。
    二、目标任务 
    (二)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构建社会组织有序发展有效管理新机制。
     5.继续深化社会组织规范发展试点。

     围绕“自立、自主、自律”的方向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
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提高社会组织的综合服务能
力。 
    ——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总结试点经验,结合市、区机构改革,以政
府相关职能部门为主导,将2009年社会组织规范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的23项
职能事项,通过项目委托、购买服务、公开招标等平等竞争的方式,逐项逐条
建章立目,继续有序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事项(市、区编办牵头
负责,市、区民政部门具体指导,各区和相关指导部门负责实施)。
    ——研究制定鼓励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民生服务的扶持政策,对经批
准承担民生服务职能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
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在福利事业、社区服务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大力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社区专业社工组织、综合服务类和生态环保
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完善社会服务,促进社区建设和环境保护中
的作用(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民政局负责推进,市环保局和各区制定相关实
施细则并具体实施)。
    6.适时扩大社会组织试点范围。
 
    着力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支持培育行业协会类和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 为的功能。
   表二 2009——2010年社会组织规范发展试点单位

年度

名 称

性 质

指导单位

2009年

1.市进出口商会

行业协会类

市科技工贸和

信息化局

2.市软件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类

3.珠海市妇女联谊总会

服务妇女儿童志愿者分会

公益服务类

市妇联

2010年

4.市慈善总会

公益服务类

市民政局

5.市打印耗材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类

市科技工贸和

信息化局

6.斗门区农产品流通协会

行业协会类

斗门区农业局


    7.探索社会组织参政议政的新途径。 
    探索在人大、政协中增设社会组织界别,推动社会组织有序参政议政。探索
由社会组织推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逐步增加社会组织代表人士在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中的比例,使社会组织成为社会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渠道(市委社会
工作委员会牵头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负责推进)。 
    8.探索人民团体引领相关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模式。 
    充分发挥人民团体联系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及联合资源优
势,探索人民团体制度内“转型升级”,在职能转移、政策扶持、经费保障、场
地建设等方面强化人民团体对相关社会组织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服务功能,使人民
团体成为新时期聚拢、引领和带动相关社会组织有序发展、有效管理的新平台和
相关社会组织的“联合体”。
 
   表三 2010年人民团体推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工作任务

序号

名 称

工作方向及重点

1

市工商联

探索将行业调查统计、规划培训及行业内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前期论证等工作,依法委托行业商会开展,并建立相应的购买服务制度。

2

市总工会

培育工会法律服务社会组织,推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向综合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

3

团市委

探索创建校园社区,开展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发展试点,充分发挥市志愿者联合会的功能作用。

4

市妇联

深化改革试点,培育和推动妇女社会组织、家政服务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探索家庭志愿者队伍建设。

5

市科协

指导市电机工程学会开展职称评定及相关专业培训试点。

6

市侨联

在拱北街道华平社区开展试点,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与海外侨社团及侨领友好合作、良性互动的新机制。

7

市文联

指导市摄影家协会开展专业职称评定及相关专业培训试点,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8

市社科联

进一步推进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开展行业职称评定、认证培训等工作,总结市心理咨询师协会与国外协会合作经验,在进一步深化的基础上,适时推广。

9

市残联

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探索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试点工作,向有资质的民营残疾人服务机构购买服务。

10

市红十字会

探索志愿者工作新机制。


    9.对社会组织发展予以综合支持。
   
——加强统筹指导。研究制定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探索建
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规范发展示范基地(市社会工作促进局牵头负责,市、
区及相关部门参与)。
    ——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扶持机制,明确出国护照
及签证、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办理流程,出台社会组织通关方面的相关便利措
施,促进我市社会组织与港澳的交流合作,优化社会组织的票据管理(市财政
局、市外事局、市公安局、市口岸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投资促进局分
别负责,市社会工作促进局配合)。
    ——优化制度环境。依法保障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社会组织专
职工作人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新路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
社会工作促进局配合)。
 
    10.加强社会组织制度建设。

    ——规范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尽快建立完善董事会制度,健全内部治
理结构,形成有效的运作机制。规范收费行为,自觉接受各界的监督,切实提
高社会公信力(市社会工作促进局、各相关指导单位统筹、指导和协调)。
    ——创新党建工作管理机制,明确社会组织在登记时必须同步成立党组织,
在年审时必须汇报党建工作情况(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
    ——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根据《珠海市社会组织评估暂行
办法》,积极培育第三方评估机构,探索形成政府主导、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
实施的评估机制(市社会工作促进局负责实施)。
    此项试点工作由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市社会工作促进局、市民政局)负
总责。 

          -----------节选自中共珠海市委体制改革办公室2010年3月23日
印发的《2010年珠海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工作要点》

2010年珠海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工作要点(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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