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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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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在社区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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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9-17 阅读: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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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在社区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中 1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珠社工委〔2010〕8号
各区委社会工委、经济功能区社会发展局、社会组织党组织: 为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创先争优活动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党群共建 创先争优视频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社区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第 二阶段的各项工作,根据《中共珠海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 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上级的最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 现就在全市社区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中进一步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在社会组织管理中全面推行党建工作“三纳入”制度,不断扩大 党在社会组织中的覆盖面。 将党建工作全面纳入社会组织业务管理环节,在社会组织注册登记时,党 建工作纳入前置程序;年检年报时,党建情况纳入年检内容;级别评定时,党 建工作纳入考核范围,确保形成党建与业务相促进、业务与党建同发展的良好 格局。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按照党建工作“三纳入”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先 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制度,正常开展活动,切实发挥作 用,确保社会组织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开展、共促进。 二、在社区和社会组织中试行党员“双重隶属”制度,积极引导党员 在社区和社会组织中切实发挥作用。 在社区和社会组织中试行党员“双重隶属、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 关系不在社区和社会组织的党员,通过有效的党员身份证明也隶属所在社区和 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并参加该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各社区和社会组织要通过开 展党员登记等方式,摸清党员组织关系情况,确保所有党员全部纳入组织管理, 并切实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社区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要根据自身 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创出不同的特色,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 秀共产党员。 三、继续推进党群工作一体化,形成党群齐抓共建工作格局。
充分发挥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各自优势,以社区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为核心, 以党建带动群团组织建设,在社区和社会组织中实行党、工、青、妇组织对应 设置,人员交叉任职,工作互相配合,实现党的建设、群团建设和社区、社会 组织的发展共赢。目前,全市已经成立了“两新组织”团工委,市社会组织妇 工委也即将成立。各社区和社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按照中央党群共建创先争 优的要求,积极推进党群工作一体化,切实加强工青妇组织建设和会员发展工 作。要按照资源共享原则,大力推进党群组织阵地建设,把党员活动室、职工 活动室、妇女活动室、青年活动室整合为一体,在活动载体的设计上,要体现 工青妇组织的不同特点,统筹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这次创先争优活动历时两年半,现已进入第二阶段和关键环节,各基层党 组织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贴近基层单位实际,明确具体争创主题,精心设计 活动载体,努力形成一批有亮点、有特色、叫得响的工作品牌。活动推进中的 动态信息和特色经验,请及时报送我委。 联系人:路继成 电话:2313615 邮箱:swsgwzh@163.com
中共珠海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201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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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在社区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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