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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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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点探索涉外民非单位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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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2-25 阅读: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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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点探索涉外民非单位评估 1 上海在社会组织评估逐年取得新进展的基础上,2010年把涉外民办非企业 单位(简称涉外民非单位)评估试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进。至此,上海各类 型社会组织都进行了评估尝试。据了解,上海市目前有34家涉外民非单位,其 中3家涉外民非单位参加了试点评估。 据悉,上海涉外民非单位试点评估具有以下特点。评估对象的确定坚持两 厢情愿。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经过前期的摸底调查,在34家涉外民非单位中选择 了3家不同类型、发展基础好、有意愿的民非单位进行试点评估。精选评估标 准。在涉外民非单位评估中,对党建工作、年金制度、工资基金等评估分值进 行了调整。评估对象普遍反映涉外标准注重实际。求同存异,统筹兼顾。涉外 民非单位有不同于国内民非的情况,如一般不存在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公益 理念也有不同的理解,这就需要在评估中审时度势,寻求共识,做到既要坚持 原则,又要实事求是。坚持为规范化建设开展评估,不为评估而评估。涉外民 非单位评估主要目的是通过评估改进涉外民非单位监管,促使涉外民非单位健 康有序发展,增强服务能力和提升社会信誉,更好地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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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点探索涉外民非单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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