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总会动态
经验交流
培训专栏
重大课题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会员风采
党建工作
先行先试资讯
关键字:
范 围: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关于在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四个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1-5-26    阅读:1776



关于在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四个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珠社工委〔2011〕2号

各社会组织党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
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果,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党建工作
整体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以“教育管理
规范、组织生活规范、活动阵地规范、档案资料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四个
规范”化建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四个规范”化建设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组织的
行业特点和实际,按照“一手抓党组织组建、一手抓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工
作要求,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
自身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在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
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提供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健全八项基本制度,确保到今年底,规模以
上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四个规范”的要求。
   (一)教育管理规范。健全学习教育制度,按年度制定学习计划,安排
专人负责,做好学习记录,做到时间、地点、内容、效果四落实;健全发展
党员制度,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健全党费管理制度,确保党员按时、足额、自觉交
纳党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要定期上墙公布,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健全党
务公开制度,定期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党内情况,规范公开的内容、
形式、时限、程序。 
   (二)组织生活规范。健全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按规定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和党委民主生活会;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定期开
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和党组织负责人活动,保证党的组织生活
健康有序开展。健全主题活动制度,深入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选好主题、
用活载体,制定活动方案,每年要至少开展一个主题实践活动并要保证次数、
保证内容、保证效果。 
   (三)活动阵地规范。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扎实推进社
会组织党建阵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添置必要的资料,不断充实和改善社
会组织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条件,确保基层党组织有序运作。力争规模以上
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六有”:有牌匾、有党旗、有单独或综合使用的党员
活动室、有资料(档案)柜、有电教设备、有宣传阵地。    
   (四)档案资料规范。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从党建示范点建设入手,积
极推动各党组织认真抓好党建工作档案建设和资料管理工作,健全“五簿
六册”,即:党委或支委会议记录薄、党员大会记录薄、党员教育培训记
录簿、组织生活会记录簿、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
子花名册、流动党员登记册、组织生活考勤册、党费收缴册、党组织工作
制度汇总册。做到基础资料齐全、制度健全、目录统一、存放整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四个规范”化建设是我市社会
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化,是加强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
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组
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到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创建。各直属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根据“四个规范”化建设
的标准,按照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好相关工作。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条逐项对照标准,一项一项抓落实,努力推进
“四个规范化”活动深入开展。
    (三)注重经常。社会组织党组织“四个规范”化建设系统性强、指
标要求高。各直属党组织在创建过程中要科学筹划,周密安排,做到经常
抓、抓经常,在稳步推进过程中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
平。
     规范化建设中的动态信息和特色经验请及时报送我委。 
     联系人:薛 霞
     电 话:2313612
     邮 箱:swsgwzh@163.com 

                                         2011年4月19日

关于在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四个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下载.doc



关于在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四个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版权所有:2009 珠海市社会组织总会 联系电话(投诉电话):0756-2621588
 粤ICP备120062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