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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樟木头镇出台奖励政策扶持文艺协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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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7-6 阅读: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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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樟木头镇出台奖励政策扶持文艺协会发展
为了发展文艺事业,活跃群众文化,东莞樟木头镇舍得花钱。据悉,《樟木 头镇文艺协会、社团扶持奖励暂行办法》日前出台。按照规定,每年每个协会将 获得经费3万元,这一措施有力地支持了民间协会的发展。 《办法》对所扶持的文艺协会和对象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指在东莞市民政局 登记备案或由镇文联批准成立的文艺协会和文艺社团。目前,该镇共有文学、戏 曲、音乐、舞蹈、书法、美术、摄影协会等16个文艺协会,都被列入扶持范围。 扶持的措施主要是:由文化部门提供文艺协会、社会固定办公场所。活动场 所原则上自行解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借用或租用其他文艺活动场馆。文艺 协会、社团开展活动所需器材、道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镇文化部门借用。经 镇文化强镇领导小组审定后,每年扶持每个协会经费为3万元。 据了解,《办法》还对各文艺协会和社团的考评激励机制作出相应规定: 一是经镇文化强镇领导小组批准成立,由宣传办、文广中心、各文艺社团、体育 中心相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考评小组。二是考评组对文艺协会、文艺社团进行年 度考核,优秀单位年终予以表彰奖励。三是考评组对文艺协会、文艺社团负责人 进行年度考核,优秀者年终予以表彰奖励。四是鼓励文艺协会、文艺社团创作文 艺作品,大型创作或展演活动可预先向镇文联申报立项,经考评组评估同意立项 的项目,报镇相关部门审定,并给予相应比例的资金扶持。五是对获得镇级以上 文艺展演、比赛获奖的文艺协会、文艺社团,给予奖励。
(来源于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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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樟木头镇出台奖励政策扶持文艺协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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