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5家异地商会牵手公益机构
惠州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建设上迈出了新的步伐,近日,在惠州市行业协会(商会)2011中秋联谊座谈会暨异地商会与公益机构合作协议签字仪式上,惠州市嘉应商会等5家异地商会与5家公益机构“一对一”签署了合作协议。
会上,惠州市嘉应商会与市儿童福利院、惠州市福建商会与市社会福利院、惠州市赣商商会与市复退军人医院、惠州市粤西商会与市金钥匙义工协会、惠州市常德协会与市微笑爱心扶老助学会等分别签署了《异地商会与公益机构合作框架协议书》。据悉,这是惠州市首度举行异地商会与公益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异地商会和公益机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搭建公益项目交流平台,实行政府、企业与公益机构的对接,在社会公益领域开展广泛合作,打造社会公益项目品牌,共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
为保证公益项目落到实处,异地商会有权对拟定公益项目的可能性和相关条件进行评估和审核;可全程参与既定公益项目的实施,实行相关监督与指导。
公益机构须负责既定公益项目的实施,应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开透明;接受异地商会的捐款或物资,应按规定完善有关捐赠票据手续,有义务将有关财务的使用情况告知捐赠者。 (来源于中国社会组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