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家社会组织获捐赠免税资格
向社会公益组织捐款,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这是近年来我国通过税收政策撬动更多社会资源及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式。日前,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第三批深圳捐赠免税资格社会组织认定正在进行之中,目前深圳市已有20家社会组织通过认定,具备捐赠免税资格。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大家通常所说的“捐赠免税资格”,专业说法是“税前扣除资格”。审批通过、得到资格认定的社会组织,将可向捐赠方提供具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效力的抵税凭证。
自2009年起,深圳市民政局联合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启动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认定公益性捐赠免税资格审定工作,两年来开展了两批、一共20家社会组织获得认定资格。但是,捐赠免税资格并非终身制,如达不到相应要求或违反相关规定,将被取消。
据介绍,企业通过这些公益性社会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个人所得的30%总额范围内,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于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