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珠海市社会组织总会第三支部
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中共珠海市社会组织总会第三支部委员会:
报来的《关于中共珠海市社会组织总会第三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潘惠霞同志担任书记、刘薇薇同志担任组织委员、梁建国同志担任宣传委员。
此复。
中共珠海市社会组织总会委员会201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