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社会工委关于开展党的基层
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珠海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珠组通[2012]22号),进一步做好珠海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特制定本活动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活动主题
主题: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2012年3月)
1、各直属党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关于印发<珠海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本细则,明确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
2、各直属党组织要结合社会组织实际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组织建设年”活动安排计划。
(二)组织实施(2012年3月—11月)
1、贯彻落实。各直属党组织通过开展活动,完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责任、创新活动载体、整合阵地资源,解决党的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2、检查指导。市委社会工委对直属党组织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价,确保活动实施的效果。
(三)总结提炼(2012年12月)
1、各直属党组织对照活动计划,检查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组织建设是否得到了加强。
2、各直属党组织总结“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把活动成果提炼,并于12月底前将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情况报送市委社会工委。
四、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开展直属党组织情况调查摸底
时间:2012年3月—6月
单位:市委社会工委及直属党组织
重点:从党支部入手,对直属党组织的党员数量、组织设置、隶属关系、班子建设、经费场所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完善社会组织党组织档案。2012年上半年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建立起完备的社会组织基本情况台帐。
(二)对直属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
时间:2012年3月—6月
单位:市委社会工委
重点:在前期对直属党组织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委社会工委根据“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考虑直属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从“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指标对直属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
(三)扩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
时间:2012年3月—12月
单位:市委社会工委及直属党组织
重点:加大在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商会等各类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力度,加强跟踪管理,巩固覆盖成果,完善阵地建设,实现在职员工15人以上的社会组织有党员、30人以上的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100%纳入组织管理。
(四)总结和推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验
时间:2012年3月—6月
单位:市委社会工委及直属党组织
重点:以中央党建领导小组秘书组联系点工作交流座谈会召开为契机,总结提炼推广基层党建模式、基层党组织工作法及工作规程。
1、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深入推进“三纳入、双隶属、一体化”制度,强化在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年检年报、等级评估环节中抓好党建工作,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动员流动党员亮明身份,主动与党组织联系,把社会组织中的“口袋党员”和“隐性党员”找出来,让他们重新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
2、修改和完善已有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程和党务知识手册,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原则、建设目标、组织设置、管理体制、党员队伍建设等问题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将完善后的党建工作规程和知识手册下发各直属党组织,让社会组织具体党务工作流程更为清晰。
3、直属党组织在原有的党建示范创建成效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贴近民生、服务社会,利用组织和资源优势开展各项党建特色活动,打造党建示范亮点。
(五)实施“党组织书记优才计划”
时间:2012年7月—12月
单位:市委社会工委及直属党组织
重点: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党组织书记优才计划”,同时结合前期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结果,上一级党组织对下一级党组织不胜任现职的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调整,通过内部选举、上级委派、社会招聘等办法选拔一批优秀党务工作者,调整充实到后进基层党组织担任书记。
(六)举办“两新”组织书记培训班
时间:2012年3月—6月
单位:市委社会工委及直属党组织
培训对象:直属党组织书记
重点:根据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安排直属党组织书记参加市一级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专题培训将传达上级精神,围绕当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主要任务展开,以增强“两新”组织书记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他们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七)举办专职党务工作者和“两新”组织业主培训班
时间:2012年8月—12月
单位:市委社会工委及直属党组织
培训对象:市党建指导员、直属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和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
重点:市委社会工委将根据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安排上述培训对象参加党务实务专题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 “两新”组织基层党务工作者政治理论素质和党建工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推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发展。
(八)实施抓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
时间:2012年3月—12月
单位:市委社会工委及外经贸专修学院党委
项目内容:市委社会工委“书记项目”主要是探索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创新工作,以外经贸专修学院作为试点,将组织生活创新与创新争优活动的开展、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党员技能的培训及党支部集体凝聚力的营造结合起来,实现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在目标、形式和内容上的创新。外经贸专修学院党委“书记项目”主要从打造工作亮点、加强队伍建设、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群众等方面选题。
项目申报:3月份。选定创新项目,填写立项申请表。
项目实施:4月—11月。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台账。
项目交流:8月份。召开全市“书记项目”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
项目总结:12月份。对照项目目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九)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和“基层组织建设年”年中考评
时间:2012年7月(具体表彰活动按市委组织部通知执行)
单位:市委社会工委及直属党组织
拟表彰对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红旗基层党组织、模范共产党员
评选基本条件: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表现突出,推动基层党建业务发展,以党的建设优异成绩服务“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工作大局,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年中考评: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和专项表彰,对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年中考评,树立一批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