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委社工委《关于发布<珠海市社会组织 党组织“四个规范”建设标准指引>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珠海市委社会工委《关于发布<珠海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四个规范”建设标准指引>的通知》(珠社工委〔2012〕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于8月14日前报送市社会组织总会秘书处,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联系人:杨婷 电话(传真):2621588
邮箱:zhsshzz@126.com
附件:社工委〔2012〕17号.zip (请点击下载) 中共珠海市社会组织总会委员会 2012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