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年检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 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年度检查,逾期或不参加年检,将 依法予以处罚。现将2012年度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年检时间: 2013年3月5日-5月31日
二、需提交资料: 1、年检报告书一式二份(在市民政局网站 http://www.zhmzj.gov.cn或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下载 http://www.zhmzj.gov.cn/shzzglj/ ); 2、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2013年度工作计划; 3、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4、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携带 许可证副本。 三、办理程序: 1、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3月31日前将年检报 告书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办理 年检; 2、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报送 并到市民政局办理年检。
四、2012年7月1日以后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 企业单位,自下一年度接受年检。 五、51家参加财务抽查审计的社会组织,待财务审计 结果出来后再办理年检。 六、请各社会组织将本单位章程以电子版形式一并报送 市民政局。(电子邮箱:zhszzj@163.com) 七、地址及咨询电话: 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525号市民政局八楼808室、811室。 电话:2311077 2311062 珠海市民政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民非企业年检工作报告书.doc 社会团体年检工作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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