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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召开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单位启动会议

时间:2013-4-1    阅读:1304

广东省召开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单位启动会议


    2月26日下午,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在广州召开了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广东省立项单位启动会议。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及广东省6个立项单位(不包括深圳市)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我省(不包括深圳市)共有6个社会组织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其中,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B类)分别为广东省南山医学基金会医疗救助服务试点项目(30万元)和惠州护苗培智学校自闭症康复试点项目(50万元),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分别为广东联众戒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戒毒康复就业安置帮扶示范项目(50万元)和广州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社区助老义工服务示范项目(50万元),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分别为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示范项目(25万元)和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人员培训示范项目(10万元)。其中,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和广东联众戒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项目去年也获得了中央财政支持。
  会上,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综合处(执法处)徐志军副处长介绍了我省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情况,并对立项单位强调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各项目执行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二是要安全、正确使用资金。各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用于购买或修建楼堂馆所、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项目经费中提取管理费。三是要严格遵守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各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于6月30日前,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超过50%,并向项目办公室报送中期报告;11月30日前,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达到100%,并向项目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四是要积极做好实施项目的宣传工作。各项目执行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项目的宣传工作,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素材,整理典型、感人事例,建立专门项目宣传档案,定期向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项目简报。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和广东联众戒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向其他立项单位作了去年实施项目的经验介绍与交流。各单位表示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认真、扎实做好项目实施。

                           (来源于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广东省召开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单位启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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