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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6-9    阅读:2836


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大家谈”

活动的通知

珠新社委〔2013〕5号

各区委社工委、各直属社会组织党组织: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部署。开展“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是我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下一步全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牢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氛围的重要举措。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的通知》(珠组通〔2013〕6号)要求,结合我市关于组织全市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党支部集中学习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活动,集中学习要结合学报告、学党章,重点做到“四谈”,即谈十八大报告和新党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论述和要求;谈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谈群众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新期盼;谈加强作风建设、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通过“四谈”,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全市形成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浓厚氛围。

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把开展“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党员进行“四查四看”,即查思想认识,看是否树牢了群众观点、站稳了群众立场;查工作作风,看是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工作扎实有效;查方式方法,看是否为群众所接受、真正受群众欢迎;查政策措施,看是否真正符合群众需求、惠及广大群众。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三、搭建多样化交流平台。要在网络或简报等平台上开设专栏,搭建形式多样、便于党员参与的开放式、互动式讨论平台,努力让每位党员都参与进来,有话说、敢说话、说实话。拓宽党代表发挥作用渠道,党代表要定期到本辖区本系统的党代表工作室开展活动,建立广大党员深入群众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的长效机制。

四、阅读一本好书。在活动开展期间,要求广大社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阅读一本有关群众工作的读物,如《〈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学习读本》、《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读本》等,通过阅读有关书籍谈体会,撰写读书心得,拓宽党员领导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五、以活动推动当前各项工作。各直属党组织要将“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与全年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了解掌握群众所盼所需,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结合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谋划好全年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以活动的实际成效促进工作、凝聚民心。

六、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对“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的组织领导,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参加“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做到“三个一”,即参与一次讨论、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到基层作一次辅导,发挥表率作用。各直属党组织要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解决,推动活动扎实开展。要加强信息报送,开展“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进展情况、优秀体会文章等,请及时报送我党委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前,各直属党组织要将本单位开展“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新社会组织党委。

联系人:李巧红,电话:2313612,邮箱:swsgwb@163.com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转发《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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